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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當我們收看電視新聞,立法會議員大多在會議上使用粵語發言,但大家知道在1972年前,立法局所有會議都只能以英語進行嗎?今年是立法機關准許議員使用中文發言五十周年,就和大家一起回顧箇中的歷史背景和發展。
立法局議員獲准以粵語發言,究其原因,可以追溯至1960年代末的「爭取中文成為法定語文運動」。1960年代末,香港社會各界人士都認為港府應把中文定為法定語文,如1968年1月20日,香港中文大學崇基學院學生會曾舉辦「中文列為官方語文問題」研討會,與會的副布政司黎敦義、市政局議員胡鴻烈和黃夢花俱贊同將中文列為官方語文,並指出中文與英文地位應完全平等。
1970年10月21日,港府正式成立公事上使用中文問題研究委員會,由行政局非官守議員馮秉芬出任主席,檢討中文的地位。1971年2月28日,該委員會發表首份報告書,建議立法局、市政局及各政府委員會內准許以粵語或英語發言,並採用雙語即時傳譯方式,讓不諳英語的市民也可了解議員和官員的發言內容。不久,港府接納有關提議,同年11月3日,立法局通過修訂《立法局會議常規》,准許議員可使用粵語或英語發言,但由於招聘傳譯人員及安裝即時傳譯系統需時,故有關修訂未能即時生效。
要成為港府的傳譯員,除了須精通中、英文及翻譯技巧外,還須具備冷靜、自信、反應敏捷等特質,並了解本地的社會經濟情況。由於當時香港缺乏相關人才,於是港府除了從香港的法庭傳譯員中挑選合適人選外,亦積極招募旅居英國的華人,最終港府決定聘用在英國BBC廣播電台擔任翻譯的鄭仰平為即時傳譯主任,負責帶領一個三人小組,為立法局和市政局會議提供即時傳譯服務。
1972年10月18日,是香港立法機關史上其中一個重要的日子,立法局首次准許議員以粵語發言,並為議員和旁聽人士提供即時傳譯服務,故吸引大批市民到立法局會議廳旁聽,旁聽席和記者席全部滿座,場面非常熱鬧。入場人士可借用一部原子粒收音機,附設三個頻道,第一個播放會議廳內的實時對話,第二個播放譯成中文的對話,第三個譯成英文的對話,聽者可自由選擇。
當財政司夏鼎基動議二讀《1972年山頂纜車(修訂)條例草案》後,鍾士元議員隨即以粵語發言,成為首位用中文發言的立法局議員。其間,港督麥理浩和其他議員紛紛戴上位於桌上的聽筒,收聽英語傳譯。據翌日的報章報導,市民對傳譯的技術和效果都感到滿意。
儘管議員已獲准以粵語發言,但最初仍主要以英語發言。直至1976年8月,任職九巴車務主任的王霖獲港督麥理浩委任為非官守議員,由於他不諳英語,於是只用粵語發言和辯論,自此,愈來愈多華人議員使用粵語發言。1996年7月10日,立法局通過《立法局會議常規》的中文真確本,立法局主席黃宏發決定由1996至1997年度會期起,以粵語主持立法局會議,成為首位以粵語主持會議的立法機關主席。
香港特區成立後,根據《香港特別行政區立法會議事規則》,除了粵語和英文外,議員亦可用普通話發言,時至今日,所有會議已設有即時傳譯及手語傳譯服務,供議員或旁聽市民自行選擇。
黃柱承(助理編輯)
上載日期:2022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