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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萬曆年間 香港劃入新安縣並入志
香港地域自秦朝至明朝,曾先後隸屬不同的縣管轄,包括番禺縣、博羅縣、寶安縣、東莞縣和新安縣。歷史上與香港有關的地方志有《粵大記》、《廣州府志》、《廣東通志》、《東莞縣志》等。「香港」這名稱,最早是出現在明代郭棐《粵大記》一書所附的《廣東沿海圖》上。
![明朝書籍《粵大記》所載《廣東沿海圖》中標示出香港的地名。](/sites/default/files/inline-images/%E6%9C%80%E6%97%A9%E6%A8%99%E7%A4%BA%E3%80%8C%E9%A6%99%E6%B8%AF%E3%80%8D%E5%9C%B0%E5%90%8D%E7%9A%84%E5%8F%A4%E5%9C%B0%E5%9C%96_1200X675.jpg)
至明朝萬曆元年(1573年),隨着人口增加,沿海一帶海盜不時出沒,為了方便管治,從東莞縣劃出新縣——新安縣(含「革故鼎新,去危為安」之意),地理範圍大約就是今日香港與深圳。
其後當地政府着手編纂地方志,香港自此在地方志中開始有較詳盡的記載。
明清多次修補 嘉慶版《新安縣志》詳述香港
萬曆十四年(1586年)《新安縣志》第一次纂修完成,至民國初年經過多次重修增補,可惜目前存世的僅餘兩個版本,分別是康熙版(1688年)及嘉慶版(1819年)。
康熙版《新安縣志》約9萬字,包括輿圖、天文、地理、職官、宮室、田賦、典禮、兵刑、選舉、人物、防省、藝文、雜志等13卷。然而,因成書於清初復界之後,當時新安縣人丁稀少,內容未算完全齊備。
其後嘉慶版的《新安縣志》由知縣舒懋官主修,合共近15萬字,按內容分成13個部分,總共24卷,內容包括各種基本資料如人口、氣候、山川、物產、官府架構、官員名字、基建、政策、防務、官員政績、科舉、名勝古蹟以及奏摺、詩詞等,並附有列明縣界的地圖。
![嘉慶新安縣志中的新安縣版圖](/sites/default/files/inline-images/%E5%98%89%E6%85%B6%E6%96%B0%E5%AE%89%E7%B8%A3%E5%BF%97%E4%B8%AD%E7%9A%84%E6%96%B0%E5%AE%89%E7%B8%A3%E7%89%88%E5%9C%96.jpg)
上載日期:2020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