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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1月14日,香港地方志中心編輯部組織了一次民俗活動實地考察,考察山廈村庚子年太平清醮的啟榜和行香儀式,並考察了屏山文物徑相關古蹟和建築,其後又陸續組織考察祠堂點燈、太平洪朝、驚蟄祭白虎 / 打小人、祭祖食山頭、天后誕等不同民俗活動,以增加年輕編輯對香港傳統文化的認識。實際上,實地採訪調查是志書搜集資料的重要方法之一,而其成果更是編修志書的重要依據。

資料是志書的基礎,民國方志學家黎錦熙說:「凡欲纂著一書,必先搜集資料,資料未齊,遽爾秉筆,妙手空空,一籌莫展,操觚之士,諒皆有此經驗矣。」  可見資料對著書尤為重要,且是編纂志書的基礎。梁啟超說:「夫方志之著述,非如哲學家文學家之可以閉戶瞑目,騁其理想而遂有創獲也。其最主要之工作在調查事實、搜集資料。」 

志書資料一般可以分為文獻資料、實物資料、口碑資料三大類。文獻資料是形成文字記錄的資料,包括檔案、報刊、族譜、著述等;實物資料是實物形式存在的資料,包括遺址、遺物、地圖、影像等;口碑資料是口口相傳的活資料,包括回憶錄、採訪錄等。其中口碑資料主要是靠實地調查、田野考察、訪問等方式獲得,對象包括歷史見證人口述、民間傳說、謠諺、民歌和民情風俗等,實物資料也可透過實地調查來記錄。

實地採訪和調查是地方志一種相沿已久的資料搜集手法,《中國地方志聯合目錄》和《中國地方志總目提要》共收錄了208部現存明清至民國的志料、採訪冊、調查記、調查報告等文獻,最多的是民國時期共157冊,而年代最早的是《﹝明崇禎﹞鎮江府金壇縣採訪冊》。  現代方志編纂,同樣重視採訪調查所得的口碑資料。
 

1910年代地理學家周希武編撰的《玉樹土司調查記》,1920年上海商務印書館出版為《玉樹調查記》。(網上圖片)
1910年代地理學家周希武編撰的《玉樹土司調查記》,1920年上海商務印書館出版為《玉樹調查記》。(網上圖片)

 

《雲林縣采訪冊》
台灣《雲林縣采訪冊》。(圖片來源:典藏台灣網站)


方志的採訪調查與現代人類學、現代社會學田野考察方法相類近,但又有所不同。方志的採訪調查包括自然地理、民族、人口、土地、賦稅、工商業、教育、語言、風俗、宗教等,凡篇目所涵蓋的內容,皆可以採訪調查方法取得一手資料。訪查按篇目鋪排,分門別類的設計問卷、現場採訪、實地調查,填寫報告,輯錄成資料冊,訪查內容既重歷史變遷,又重現狀,更重資料的真實性。

民國方志學家吳宗慈曾為《江西省通志》製定〈江西省志館採訪簡則〉,列明採訪事項應注意「明」、「確」、「詳」、「速」四字,明其逐漸變遷之狀態,確查其書籍檔案所載或鄉邑父老所言,詳錄其文或其言,速為十日內必有報告,而且採訪員須具有手勤、口勤、足勤、心勤之信念。 

風俗志是地方志的主要篇目之一,是古今方志的必備門類。風俗指相沿積久而成的風氣、習俗。《中國地方志詞典》指出,風俗志主要內容應包括日常生活風俗、節令風俗、婚喪喜慶風俗、生產風俗、方言、民間歌謠、民間傳說等,編修時應注意:一要以現在流行的風俗為主,對於境內歷史上流行過現已消失的風俗要略寫;二要體現地方特色,重在記本地境內特有的風俗;三要寫好風俗的演變,特別是移風易俗要寫過程。  從記述方向來看,風俗志尤其需要採訪調查,才能在了解歷史變遷的基礎上,更好地掌握現狀。

黎錦熙特別提醒,雖然「禮俗習慣,事至繁瑣」,但通過採訪調查,便可摸清其歷史與現狀,從而突出地方特色和時代特色,但新志「不可濫抄從前縣志所記載一切禮俗舊文,塞責了事」。 

因此,《香港志‧民俗卷》應用了採訪調查方法,作為資料搜集的其中一種方法。2009年8月香港政府委聘香港科技大學華南研究中心進行全港性非物質文化遺產普查,並於2014年6月公布香港首份非物質文化遺產清單共480個項目。480個項目中,有約300個與風俗相關。我們基於這份清單,結合民俗學文獻資料,以民俗活動為主題,組織編輯人員進行實地採訪調查工作,一是讓編輯人員認識香港風俗,有助於資料整理和編撰;二是記錄民俗活動的現狀,為修志搜集一手材料。

考慮到全港性非遺普查進行了近四年時間,而《香港志‧民俗卷》編纂及出版社時間也只有四年,再者政府和坊間的民俗調查已有一定成果,所以首輪《香港志》仍是以文獻作為主要參考資料,而不是以全面調查為主要的資料搜集方法。但是,我們仍會爭取機會進行採訪調查,其一是風俗會變化,任何時間都需要記錄;其二是不少風俗和關鍵人物正在面臨消失或老去,需要搶救;其三是現在的記錄,可以作為下一輪修志的一手材料,也為香港記憶留下記錄;其四,現在的記錄可以即時轉化為教育宣傳的材料,讓社會大眾了解香港各方面的現狀。

當然,志書的任何一個篇目,都可以以採訪調查方式取得一手材料。重要的是,要讓這些採訪調查記錄成為可以流傳的文獻,甚至成為有價值的志料,則要做好規劃,包括培訓調查人員、設計調查內容、製作報告格式、規範記錄保存等,既可方便日後使用材料,也可成為珍貴的志書材料文獻。目前照片和影像記錄已形成規範,但文字記錄仍未有調查表格和報告格式相配合,需要完善,只有文字記錄做得好,採訪資料才能真正成為志料。再者,我們需要改善現在抽樣調查的方式,做好規劃,同時注意進行搶救式調查。 

以古洞煙寮土地廟為例,該廟建築物2020年在台灣訂造,2021年3月3日運抵香港安坐, 3月29日安神進伙,卻在4月8日被地政處以不合法佔用官地清拆。我們曾在3月5日驚蟄日到該廟採訪調查祭白虎活動,採訪了倡修該廟的冒卓祺及拍了一些照片,當時已被告知3月29日會有進伙儀式,但我們並沒有安排人員採訪進伙儀式,至4月9日得悉該廟已被清拆,十分後悔我們沒有及時做好記錄。引以為鑒,「勿以微小而輕視」,任何一項採訪調查都是重要的線索和一手資料,方志資料便是這樣累積起來,聚沙成塔,成為志書的堅實基礎。
 

2021年3月5日香港地方志中心人員與受訪者冒卓祺(右二)在古洞煙寮土地廟前合照。
2021年3月5日香港地方志中心人員與受訪者冒卓祺(右二)在古洞煙寮土地廟前合照。

 

 

 

 

作者:陳德好博士(責任編輯)
上載日期:2021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