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rticle

地方志簡稱方志,是記述地方情況的書籍。關於地方志的概念歷朝歷代說法很多,但總的趨向是逐漸統一。根據國務院《地方志工作條例》,地方志書,是指全面系統地記述本行政區域自然、政治、經濟、文化和社會的歷史與現狀的資料性文獻。因為記載的內容廣泛、全面,所以古今往來常有「博物之書」、「一方之全史」、「地方百科全書」等稱譽。
 

方:地區   志:記述

「方志」的「方」或指先秦的一個邦國,或指秦漢以後一個行政區,或指一個地區。

「志」通「誌」、「識」,即記述。因早期典籍使用「方志」,作為傳統慣用,故不用言字旁的「誌」。

地方志不僅記述本地區的氣候、山川等地理資料,也涵蓋戶口、賦稅、藝文等政治、經濟、文化範疇,故廣義來講,地方志是以特定體例全面系統地記述特定對象在特定時期歷史與現狀的資料性著述。
 

清代畿輔通志記載北京河北以及天津地區
清代《畿輔通志》是清代綜合記載北京、河北以及天津地區歷史沿革、社會狀況的官方修撰的省級地方志書。(北京首都博物館)


由「舊志」到「新方志」

編修地方志為中華民族悠久而獨特的文化傳統,至今已有2000多年歷史。

「方志」一詞,出現很早,東周時期的《周禮·地官司徒》已見「方志」二字:「誦訓:掌道方志,以詔觀事。掌道方慝,以詔辟忌,以知地俗。王巡守,則夾王車。」可見當時的方志主要是為周天子了解天下的情況提供參考。直至清中葉著名史學家章學誠著書,提倡「方志學」後,方志一詞,才漸漸為人們所常用。

為了區別歷代流傳的地方志和當代新編修的地方志,方志界把前者統稱為「舊志」,後者為「新方志」。
 

曆乘是濟南地方志書
《曆乘》,明崇禎六年刊刻,是濟南較早的一部地方志書,詳盡收錄濟南的風物人情。(濟南泉水博物館)


方志三大功能——「存史、資政、育人」

概括地講,地方志具有存史、資政、育人三大功能。

存史功能意為將一定地域內的自然與社會、政治與經濟、歷史與現狀的興衰起伏和發展變化,用文字記述下來,達到積累和保存地方文獻,供今人和後人查閲參考的目的。這是地方志最基本的功能。

資政功能指為施政者以及各行業的領導者準確掌握本地區、本部門、本行業的客觀情況,提供系統全面的資料,為促進決策的科學性提供參考和借鑒。

育人功能是指通過豐富的人文素材,傳承弘揚優秀傳統文化,樹立正確的價值觀,增進對家鄉的了解和深厚感情。

 

 

上載日期 : 2020年12月28日